多數支持干預,並非多數要求凍結
澳大利亞研究所10月14日公佈一項YouGov民調:55%的受訪者希望租金漲幅不超過通脹,23%主張暫時凍結,14%傾向不設限制,另有8%不確定。因此,前兩項合計的78%代表不同程度的租金干預訴求,不能直接寫成78%支持凍結。
調查於10月6日至12日在網上進行,覆蓋1100名有投票資格的澳大利亞人,並對樣本加權。它反映的是受訪選民對政策選項的態度,並非租房市場成交數據,也沒有測算某項限租政策實施後的房源或租金變化。
居住身份影響立場,增建公屋支持較廣
報告分組數據顯示,租戶中支持暫時凍結租金的比例為46%,有房貸的業主為15%,完全擁有住房的業主為14%。同一調查中,75%支持政府增加對直接建設公共住房的投入,其中35%表示強烈支持。對價格管制的分歧,與對擴大公共住房供給的支持,可以同時存在。
SBS同日討論這項調查時指出,工黨與聯盟黨都反對租金封頂,澳大利亞研究所則推動借鑑ACT模式。供給不足仍是各方討論的重要問題。這意味著,民調顯示的公眾傾向尚未轉化為一項全國統一、已經實施的租金限制。
ACT限制的是怎樣一種漲幅
ACT政府現行指南規定,通常每12個月最多加租一次,業主須提前至少八週發出書面通知。其規定漲幅以堪培拉消費者價格指數中的租金分項為基礎,計算上限為該分項增幅的1.1倍,而不是把整體通脹率直接套用,也不是額外增加十個百分點。
例如,若適用的租金指數增幅假設為4%,乘以1.1所得為4.4%;這是說明公式的演算,不是當前ACT允許漲幅的報價。超過規定幅度時,業主通常需要租戶在收到書面通知後同意,或取得ACT民事及行政仲裁庭ACAT的命令。部分較早簽訂的固定期限租約另有規則,必須結合租約核對。
爭議如何進入仲裁程序
ACAT的程序指引說明,租戶若要求審查加租,申請須至少在擬加租生效日前兩週提出。申請時應說明希望獲得的命令和理由,並提交相關文件;案件通常先嚐試通過會議處理,無法達成協議時再進入聽證。
仲裁庭可以允許加租、拒絕加租,或僅批准其中一部分。對於沒有租戶同意、且租約也不允許的超額漲幅,業主需要申請批准。由此可見,ACT制度不僅有一條計算線,還配有通知期、申請期限和爭議處理機制;評估是否推廣時,這些執行環節同樣重要。以上為ACT規則概要,並非其他州的租賃法律或針對個別租約的法律意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