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周关注的是家庭怎样安排团聚

SBS于10月14日发布的报道,将父母签证长期等待、费用及访客签证限制放在家庭团聚的背景下讨论。对已在澳洲生活的子女而言,问题不仅是父母最终能否移民,也包括等待期间怎样相见,以及年长父母需要照护时,家庭成员能否继续留在同一个国家。

相关政策并非全部在本周提出。内政部长Tony Burke于9月17日公布移民改革方向,其中包括拟在所有访客签证上加入不得进一步停留条件,以限制在澳境内连续转签。该公告未列出这一措施统一适用的具体日期,不能据此断定每位父母现有的探亲签证已被自动改写。

排队数据反映的是两个审理阶段

内政部说明,父母类签证受年度配额及排队制度约束:先审查有效申请是否符合核心条件,符合后给予书面排队日期;有名额时,再按排队次序进入最终审理。这意味着,收到申请确认、获分配排队日期及进入最终审理,是不同进度。

截至官方列明的2026年8月31日,付费父母类进入最终审理的排队日期推进至2018年11月,付费年迈父母类至2020年11月;普通父母类为2014年3月,年迈父母类为2014年10月。页面对新申请估计的等待时间分别为付费类18年、普通及年迈父母类42年,但明确说明这不是个案完成日期的承诺。

探亲入境不等于可以境内转签

内政部1447表格解释,不得进一步停留条件会限制持有人在澳境内申请许多临时或永久签证,相关条件包括8503、8534、8535和8540。600访客签证也可能附带这类条件。具体是否适用,应查本人获签信或VEVO记录,而不是根据另一位家庭成员的经历判断。

因此,长期团聚与一次探亲行程需要分开安排:前者取决于所申请父母签证的排队和审理进度,后者首先取决于现有签证允许的停留及申请范围。父母已经来到澳洲,并不能单凭这一事实消除上述两种限制。

豁免申请需要什么,不能替代什么

1447表格要求申请人说明获签后出现的重大情况变化、为何无法控制这些变化,以及为何具有令人同情且充分有力的理由,并提供证明。材料可包括医疗报告;非英语文件须附NAATI认可的英文翻译。这是需要证据支持的个案申请,普通团聚愿望不能被直接当作获批保证。

表格说明,豁免申请一般最多需28天处理,要求补充资料或体检时可能更久;提交申请本身不会自动赋予继续合法停留的资格。对临近签证到期的家庭,这一点直接关系到行程与照护安排,不能只关注是否已递交材料。个案应向内政部、注册移民代理或澳大利亚执业律师核实适用条件,本文不构成个别移民法律意见。

参考报道与官方资料

SBS:父母团聚与访客签证限制报道

内政部长:9月移民改革方向公告

内政部:父母签证排队与审理进度

内政部1447表格:不得进一步停留条件豁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