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高院駁回Uber新州工資稅上訴：約8100萬澳元爭議不等於司機全部被判為僱員

> 澳洲高等法院11月4日以六比一駁回Uber的上訴，涉及2015至2020年約8100萬澳元的新州工資稅。判決聚焦特定合同及付款安排，不是對所有平臺司機身份的統一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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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區: 全澳
原報道發佈日期: 2026-11-04T10:46:00+11:00
本站發佈日期: 2026-11-04T22:17:28.631Z
更新日期: 2026-11-04T22:17:28.631Z

本站整理日期: 2026-11-04T22:09:00Z

[網頁原址](https://chioz.com.au/zh-hant/news/news-20261105-uber-nsw-payroll-tax-high-court)

![烏克蘭基輔Uber車輛資料照片，非澳洲本案現場](https://chioz.com.au/assets/news/november5/uber.jpg)

圖片來源: [Nickispeaki / Wikimedia Commons，CC BY-SA 4.0；縮小至1600像素。烏克蘭基輔舊車照片，非澳洲法院或司機現場。許可：https://creativecommons.org/licenses/by-sa/4.0/](https://commons.wikimedia.org/wiki/File:Uber_car_in_Kyiv.jpg)

## 法院審的是新州特定稅法和付款結構

澳洲高等法院11月4日以六比一駁回Uber就新州工資稅提出的上訴。爭議涉及2015年至2020年期間，乘客車費經平臺結算後支付給司機的款項，稅額約8100萬澳元。核心問題是相關安排是否落入新州工資稅法所說的“相關合同”及應稅付款，而不是單憑司機是否被正式稱為僱員作結論。高院案件資料和新州政府當天聲明均可核對裁決結果。

Uber主張自己主要充當付款代理，向司機轉付款項不應按有關規定徵稅。法院多數意見不接受其上訴。ABC報道了Uber對判決可能影響其他平臺與服務行業的擔憂，也引述工會歡迎裁決。這些評價屬於各方反應，不能代替判決範圍；其他企業的合同細節和具體稅務責任仍須個別分析。

[閱讀ABC 11月4日英文原報道](https://www.abc.net.au/news/2026-11-04/high-court-rules-on-uber-81-million-tax-bill/107344014)

[查看高等法院該案判決資料](https://www.hcourt.gov.au/cases-and-judgments/cases/decided/case-no-s1702025)

## 對乘客、司機和商家的影響要謹慎區分

判決並沒有直接宣佈所有零工經濟從業者都是勞動法上的僱員，也不是要求每名司機自行向新州繳納這筆企業工資稅。司機的收入稅、勞動權益、保險及平臺合同屬於不同法律問題；不能把其中一項稅務裁決當成其他問題的最終答案。Uber是否調整收費、合同或服務安排，仍需看企業後續正式公告，新聞當天沒有可據以計算的統一漲價幅度。

對正在經營用工平臺或外包業務的商家，最有用的做法是核對自身與服務提供者的合同、款項流向及適用州的稅法，再尋求專業意見。不同州的規定並不完全相同。新州政府的說明著重稱裁決為本州稅制提供確定性，但這也不代表所有使用應用程序接單的業務都會產生相同稅額。配圖是烏克蘭基輔的Uber車輛舊照片，絕非澳洲法院、司機或本案現場。

[閱讀新州政府英文裁決聲明](https://www.nsw.gov.au/ministerial-releases/high-court-of-australia-ruling-on-uber-and-payroll-taxes)

主要資料來源: [主要資料](https://www.abc.net.au/news/2026-11-04/high-court-rules-on-uber-81-million-tax-bill/107344014)
來源發佈日期: 2026-11-04T10:46:00+11:00
本文依據公開資料獨立整理，資料來源與核對日期見正文。

[網頁原址](https://chioz.com.au/zh-hant/news/news-20261105-uber-nsw-payroll-tax-high-court)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