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Meta在澳洲面臨青少年傷害集體訴訟，公司表示將積極抗辯

> 訴訟涉及Facebook和Instagram的產品設計及未成年人遭受的潛在傷害。澳洲案件仍待法院審理，不能把海外賠償數字當成本地結果；家長也應區分集體訴訟、年齡限制與日常網絡安全保護。

地區: 全澳
原報道發佈日期: 2026-10-22T17:02:00+11:00
本站發佈日期: 2026-10-22T18:35:36.157Z
更新日期: 2026-10-22T18:35:36.157Z

本站整理日期: 2026-10-23T05:22:00+11:00

[網頁原址](https://chioz.com.au/zh-hant/news/news-20261022-meta-australia-class-action)

![使用者在智能手機上輸入密碼的資料照片](https://chioz.com.au/assets/news/october23/phone.webp)

圖片來源: [Foundry / Pixabay，CC0；手機使用主題照片，非Meta界面或本案當事人](https://pixabay.com/photos/phone-technology-mobile-internet-869669/)

## 澳洲案件提出了什麼主張

SBS於10月22日報道，Meta及Facebook、Instagram在澳洲面臨一宗集體訴訟，指控平臺具有讓兒童和青少年持續使用的設計特徵，並可能造成傷害。報道指案件由八名申請人提出，尋求為接觸有害內容或形成社交媒體依賴的用戶獲得賠償。

這些是訴訟中的主張，不是法院已經認定的事實。Meta發言人表示，公司知悉該訴訟，並會積極抗辯。報道還提到法院對申請人身份及部分案情實施了限制公開的命令，因此本文不猜測當事人身份，也不補寫未公開的個人經歷。

[閱讀SBS英文原文：Meta回應澳洲集體訴訟](https://www.sbs.com.au/news/article/meta-pledges-to-defend-ourselves-vigorously-against-australian-child-harm-lawsuit/0ok1lhsgt)

## 集體訴訟不等於已經啟動統一賠付

澳洲聯邦法院的公開說明把集體訴訟稱為代表訴訟。相關訴訟文件需要界定群體成員、請求的救濟，以及共同的事實或法律問題。新聞報道提到案件已經提出，並不意味著每一個使用過Facebook或Instagram的人都自動符合資格。

是否屬於案件涵蓋群體、是否需要採取行動、可否獲得賠償，應看正式訴訟通知及法院安排。尤其不能把美國其他案件中的和解或裁決金額，直接換算為澳洲家庭預計可領取的金額；它們涉及不同法律、當事人、證據及程序。

[澳洲聯邦法院：集體訴訟制度與正式信息入口](https://www.fedcourt.gov.au/law-and-practice/class-actions)

## 年齡限制是另一套義務，不是案件判決

eSafety介紹的社交媒體年齡限制要求適用平臺採取合理措施，防止澳洲16歲以下兒童擁有賬號。承擔該法律責任的是平臺，而不是把罰款施加給未成年人、家長或照護者。這與某個平臺在本案中是否應承擔賠償責任，是兩個需要分別判斷的問題。

平臺遵守年齡規則，並不代表網上所有服務都沒有風險。eSafety同時提醒，孩子可能轉向消息、遊戲或其他應用；有些服務不在年齡限制範圍內，也仍可能出現有害接觸。因此，刪除一個賬號不能替代對孩子實際使用體驗的瞭解。

[eSafety官方說明：社交媒體年齡限制](https://www.esafety.gov.au/about-us/industry-regulation/social-media-age-restrictions)

[eSafety家長指南：限制實施後的家庭溝通與風險](https://www.esafety.gov.au/parents/social-media-age-restrictions)

## 家庭現在能做的是核實信息與保持溝通

對家長而言，眼前更有用的是瞭解孩子在哪些服務上聊天、接收推薦內容和遇到陌生人，討論哪些內容讓他們不舒服，並熟悉平臺的舉報和求助入口。不要把訴訟新聞當成某個孩子存在心理問題的診斷，也不要要求孩子公開個人經歷來證明案件主張。

涉及所謂“加入賠償”“付費解封”或出售年齡證明的信息，要先核實來源。eSafety警示過以繞過年齡限制為名的詐騙風險。對本案的後續，應以法院和正式代理機構公佈的通知為準；本文沒有提供未經確認的報名鏈接或保證賠償結果。

主要資料來源: [主要資料](https://www.sbs.com.au/news/article/meta-pledges-to-defend-ourselves-vigorously-against-australian-child-harm-lawsuit/0ok1lhsgt)
來源發佈日期: 2026-10-22T17:02:00+11:00
本文依據公開資料獨立整理，資料來源與核對日期見正文。

[網頁原址](https://chioz.com.au/zh-hant/news/news-20261022-meta-australia-class-action)
